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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多种原因理论提出,我们不仅仅要分析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即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的状态,更重要的是要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或系统原因)。
“系统原因”原理认为,不要将获得的所有信息仅归结为某个单独的直接因素,而是要拓宽我们的视野,考虑导致事故的系统原因。因此,每个事故都会为我们打开了一个改善改善安全管理的窗口,通过它我们可以观察和分析整个管理系统和我们的管理程序。
把事故、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的状态看作系统不正常、系统缺陷的征兆。以识别不安全行为、状态和事故为起点,研究为什么这个行为和事故会发生,为什么这种状态会存在。应用这个原理,我们将要重新确定事故的调查程序,即针对任何一个事故,不管是重大事故,还是小事故,都尽可能地识别出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最终消除管理体系的缺陷,消除和整改系统缺陷是为了从根本上改进管理系统,而不仅为了寻找某个人的错误。
l 涉及高能量源的作业;
l 建筑施工场所;
l 员工承受心理压力的情况下;
l 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工作环境等。
“谁主管,谁负责”,安全必须是主管负责人的责任。管理层应该通过设置安全目标、计划、组织和管理机制引导安全工作,明确各级主管人员的安全责任,并且赋予他们的相应的权力。在这里“主管”这一词不仅指现场监督的管理人员,包括从现场班组长到企业高层的各级管理人员。有些企业在明确绩效与责任、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时候,却将安全责任制变成推卸责任的工具!在推行绩效与责任的时候,应该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而不是安全指标的分解。企业的安全责任管理机制,可以以多种形式体现出来,例如:
l 公司管理绩效评估系统中宝库包括安全指标(不仅仅是事故指标,还包括行动指标等);
l 制定明确、切合实际、可以衡量的各级安全管理行动目标;
l 有公司高层安全管理人员参与的安全委员会定期评估管理的人员的安全绩效。